一名運輸署前外判合約客戶服務助理涉嫌在疫情期間不誠實地取用署方電腦系統,為其友人處理15項續牌及其他服務申請,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裁判官覃有方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和感化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29歲被告吳沅婷,案發時被派到沙田牌照事務處工作,因疫情嚴重,該事務處於去年2月至4月期間只向事先已網上預約的申請人提供櫃位服務,而合約客戶服務助理不獲授權取用運輸署電腦系統,為沒有網上預約的申請人處理其申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3月15日取用運輸署一部電腦,替一名友人處理15項續牌及其他服務申請,涉及10部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