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就有關同性婚姻的上訴作了終極判決。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在社交媒體表示,這次判決中,終院始終確立了香港在《基本法》下,唯一合憲合法的婚姻就是一男一女的婚姻。
然而,這次終院判決認為,政府須為同性伴侶提出婚姻以外替代法律方式,承認他們的關係。周浩鼎認為,在提出替代方式的同時,也必須考慮到照顧權益,及維護傳統家庭價值概念的平衡。他又認為,領養小孩的權利決不能被納入日後的同性替代締結方式之中。因為倘同性伴侶經締結後能領養小孩,將會破壞全社會家庭價值。
根據法庭的判決,政府當局有兩年時間為提出替代方案作準備,周浩鼎盼政府能夠在這段時間,廣泛聽取社會的意見,包括性小眾團體持份者,維護傳統家庭價值的團體,辦學組織及宗教團體的意見。在推出替代締結方案時,小心平衡不同持份者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