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勞顧會成員透露勞工處近日提出修訂俗稱「418」連續性僱傭合約規定,改以計算總工時,建議只要僱員期內工作滿72、68、64或60小時等4個工時方案,就可獲取法定福利。
立法會議員、勞聯秘書長周小松在電台節目表示,支持修訂的方向,相信能堵塞現有漏洞,防止僱主透過編更令到僱員可享保障受影響。他認為總工時60小時的方案似乎保障打工仔人數較多,傾向時數愈短愈好,相信勞顧會將進一步討論。
對於勞工處評估若採用60小時的方案,將涉及額外7萬名僱員及支出8.5億元,周小松表示,佔香港整體薪酬支出不足1%,《僱傭條例》下仍就有薪年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有不同規定,相信對僱主負擔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在同一節目表示,「418」變成總工時70、68、64或60小時,需要小心討論,以目前經濟狀況,總工作時數減少至60小時,僱主承擔成本上升風險很高。他又形容,現時做法行之有效,應該以「418」即總工時72小時作為基礎去討論,目前不適宜作太大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