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於2021年11月休班時在尖沙咀商場店舖非禮一名懷孕3個月的女店員後,建議付錢「擺平」,被控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今日被裁定2項罪成,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8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現年34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非禮X;並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非禮案件。
一名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於2021年11月休班時在尖沙咀商場店舖非禮一名懷孕3個月的女店員後,建議付錢「擺平」,被控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今日被裁定2項罪成,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8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現年34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非禮X;並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非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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