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房屋署「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的居住情況,發現需要與他人共用廚厠的二型及三型設計長者住屋單位,空置率遠高於一般公屋單位,分別達15%及9%。
公署表示,空置率逾一成不理想,建議房屋署考慮停止將這些單位編配予一般公屋申請者,並以過渡性房屋或中轉屋的形式,撥出部分長期空置的單位,出租予輪候多年公屋的人士。
調查亦發現,房屋署雖已停止編配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及單位設計相近的「改建一人單位」,但事隔近20年仍未能全部收回有關單位。公署表示,房屋署的「長者戶全免租金計劃」反應未見熱烈,建議房屋署主動與社署或社福機構合作,積極游說長者租戶遷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