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新一屆區議會改組方案提出在國家安全框架下,區議員要支持、協助、推廣、宣傳有關政策和法律,並承擔政府委託的其他事情。自己曾做過區議員,目的是服務選民,質疑區議員日後的角色是跟政府走的半公務員抑或是民意代表,擔心區議會變成政府的「手手腳腳」或「啦啦隊」,難以清楚表達,甚至不能表達民意。
他認為經歷社會事件後,中央和特區政府存有戒心,不單留意香港的所謂暴力行為,亦相信國際上有參與或推動。但他認為《港區國安法》實行後,社會穩定平和,即使有不同聲音,亦不會以身試法或有衝擊行為。
出席同一節目的港區人大代表陳帆表示,若居民對地區項目的反對意見是出於「民粹、政治考量,甚至對抗」,與區議員為民服務的目標有所偏離,改革後的區議會正是要將政治爭拗、個人或機構的利益撇開。他又指,即使是家庭傭工的合約都寫明,若不遵從僱主合法、合理的要求可被解僱,認為當局對區議員的要求亦是同一道理。
陳帆稱,新方案有委任、間選和直選,進入區議會的渠道增加,議員將具有不同背景和做事方法。本港經歷過比較黑暗的時代和新冠疫情,社會需要復和、人心回歸、包容共濟,因此要優化地區治理,達到去政治化和民粹思維,以服務地區市民。
他指出,在國家安全下,只有「一國」,沒有「兩制」。民主法制是與時並進,因應國情、民情和香港實際情況調整,目前在本港的實際、地緣政治,以及休養生息重新上路的情況下,需要安穩、和諧、協調,因此區議會制度改變是適當和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