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新一屆區議會由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以及由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產生,比例約為「442」,另加27名當然議員。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優化區議會方案可令政府更有效策劃及推展地區服務,不再有管理或撥款審批職能,符合行政主導,並可有效防止部分區議員濫用有關權力,阻礙政府施政。
新方案下將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陳國基指出,可確保地區事務進行諮詢的主導權在政府,亦可更好統籌區議會、「三會」及「關愛隊」,產生協同效應。
他又說,引入委任和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可有效矯正現行制度下,區議會地方選區議員以政治及民粹議題掛帥的問題,而地方選區擴大,有利整體思維,鼓勵大局觀。至於地區委員會界別及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需要「三會」提名,以及地區選區選舉採用「雙議席單票制」,則可增加政治局面穩定性。
陳國基稱,新成立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及「地區治理專組」預計在年中成立及舉行首次會議,「地區治理專組」將根據「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定下的策略方針,指揮及統籌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制定相應的地區治理政策和措施。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重塑區議會產生辦法可令區議會去政治化,重回《基本法》初心,確保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令議員更優質服務社區,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