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高法院認定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有主觀洗錢犯意,終審判刑1年。
陳致中發聲明表示,很難相信一切工作與努力被迫戛然而止,但即使傷痕累累,他永不會被擊倒。
陳致中引述尼采曾說「受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指從政的人都有心理準備,選戰有勝有敗、有落有起,他有幸受選民託付當選3屆高雄市議員,卻難竟全功,付出代價比他所想像的總和更加嚴峻,但他自忖無愧選區鄉親們。
他提到母親吳淑珍對官司無辜牽連下一代感到非常自責,但如果是老天旨意,如是宿命安排,17年前的事情,為人子者為母受罪責,他心甘情願,沒有怨悔,這或許是回報養育之恩唯一的方式。
陳致中又感謝大家的關心鼓勵,雪中送炭,恩情永銘,「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情」。
陳水扁今日亦在通訊軟體Line官方群組發圖文表示「哀莫大於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