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三跑」項目)一名分判商前「工頭」,接受兩名雜工非法回佣,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及繼續受僱,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
47歲的被告蘇順娣,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前「工頭」,早前承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亦頒令被告須向德鑄歸還6600元的非法回佣款項。
案情透露,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被告獲德鑄僱用為該項目工地一組雜工的「工頭」。被告於2020年6月至9月期間,串謀總承建商兩名僱員從小組內兩名雜工接受非法回佣共6600元,以協助對方獲德鑄聘用及繼續受僱。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21名「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貪污,以協助建築工人獲分判商聘用,包括本案被告共11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判囚最高10個月,另有9人尚待審訊,一人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