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考慮最快今年底將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合法化,但只可於指定的單車徑行駛,並擬要求製造商限制時速最高25公里,一旦超速須自動斷電。運輸署研究小組成員兼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在電台節目表示,部分國家和地區對於電動移動工具不設時速限制,但發現交通意外率大增,因此他認同需要為車速設限。
李耀培指出,預計當局將容許電動滑板車及電動輔助單車兩類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使用,時速要在25公里內,並設體積及重量限制,至於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暫不列入合法化的考慮之列。他稱,當局初步計劃在大埔和將軍澳單車徑,試行容許電動可移動工具,之後再考慮擴展至其他地區的單車徑,希望有助便利市民短途代步。
他預料電動滑板車及電動輔助單車合法化後,出廠時或已有時速限制,以電動輔助單車為例,行車時速超過25公里時會斷電;有關工具合法化有時速等限制外,亦有其他裝置規管,包括配置有效制動、響鬧及剎車裝置、產品認證和電池標準、有效照明系統、駕駛者亦要戴頭盔等。
李耀培又稱,運輸署會抽取市面產品進行審批,估計現時大部分坊間的產品未必符合規管要求,日後或只能在私人地方使用。
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創會顧問嚴丞翊在同一節目表示,政府傾向限制在單車徑使用,期望未來可容許在馬路及行人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