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3年4月1日 時事脈搏 港聞

前警長收50萬賄款判監1年半

53歲前男警長涉收受親戚50萬元賄款,以協助一名商人朋友調查他被三合會社團追債的事宜,早前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成立,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年半,並需向政府全數復還賄款。

案情指,被告李鴻發案發時為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警長,於2019年2月透過親友認識一名商人,該商人涉與三合會社團收數集團成員有財務糾紛,並遭追債騷擾,報警求助但未獲處理。其後被告要求同袍將事件呈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並透過任職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的兄長,查核該三合會成員的服刑記錄,要求刑事調查隊警員協助,找出對方的住址,及後獲得親友簽發一張金額50萬元的支票。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警務人員而知法犯法,打擊市民對警隊的信心,即使他過往服務警隊並對社會作出很多貢獻,即時監禁是唯一判刑選擇,以監禁2年作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過往良好品格及貢獻、近年經歷及身體問題,酌情減刑半年,終判囚1年半。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