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正研究要求租用人及租用團體在預訂及登記使用設施時作出不轉讓聲明,並探討對違規轉讓場地的人士施加刑事罰則或罰款。
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在電台節目上表示,不轉讓聲明未必能解決「炒場」問題。有專業「炒場」集團即使轉讓場地,但預訂的登記人仍然會在用場當日出現。他認為,打擊「炒場」的措施要有阻嚇力必須加重罰則,建議違規者兩年內不能預訂場地,期望康文署的措施可針對炒家,避免波及到真正用家。
香港康樂體育專業人員總會會長李粵閩稱,不轉讓聲明的做法對炒家並沒有影響,因為現時中介公司向用家索取真正資料,以電腦程式代訂場地,因此聲明的責任不在中介公司。
對於康文署早前推出多項措施打擊「炒場」,李粵閩認為,仍未能制止炒賣情況,場地仍然集中在一小撮人手上,他們利用電腦程式訂場,不少教練反映仍然要透過中介公司才訂到場,炒賣情況仍有價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