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承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無牌管有槍械,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5年,同案一名女學員承認1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判監16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的帖文是想重新燃起市民對警察、政府的不滿,並用2個賬戶發帖文,反映有預謀行事,欲將讀者數目倍增,發文時間長達21個月,含顛覆成份的帖文多達39則,認為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情指出,報稱武術教練的59歲男被告黃德強,在社交網頁上載多篇含有顛覆內容的帖文,呼籲他人參與「集英楊武堂殺鬼隊訓練班」,學習使用弩及箭的武器,以武裝起義推翻中國共產黨及香港政權,而61歲女學員張文芝則被發現管有多支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