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將就垃圾徵費的指定垃圾袋製造合約重新招標,標書會刪去必須在香港設廠的要求,膠袋的回收物料比例亦會降低,並會取消必須有30日膠袋儲存量的規定,希望可以降低標價,有信心垃圾徵費可以如期於今年推行。
對於有環團指新標書刪去必須在香港設廠的要求,指定垃圾袋將未必使用本地廢膠轉化的原料,以致本地回收業將未能受惠,謝展寰指出,香港的下游回收業界本來就不多,當局會要求中央處理收集廢膠,除了要求到屋苑收集,也要求交予認可下游回收商將廢膠轉做原料,並按原料多少付錢。因此即使製造商不在港設廠,但需由本地回收商收集原料,可以加大本地回收能力,也避免以往回收物料被混合到一般垃圾處理的問題。
謝展寰又指,香港在垃圾徵費問題上相當落後,很多地方例如南韓及台灣已實行超過20年。他相信,垃圾徵費可以改變市民的行為模式,以外國經驗,快則一、兩年,慢則三、五年,可以慢慢改變社會風氣,形容政府不適宜聘用大量人手去埋伏檢控市民,而是加強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