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大三罷」,在旺角一帶示威堵路,1名30歲救護員早前承認1項暴動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被判入獄28個月。
30歲被告歐陽俊輝案發時任職救護員,被控1項暴動罪及1項蓄意傷人罪,涉及被告與多人一同襲擊1名內地男子,被告承認暴動罪後,有關控罪獲准由法庭存檔。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願意支付傷者5330元醫療費用,強調事件是一時衝動而發生,並非有預謀,而施襲過程不足1分鐘,參與度低。
2019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大三罷」,在旺角一帶示威堵路,1名30歲救護員早前承認1項暴動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被判入獄28個月。
30歲被告歐陽俊輝案發時任職救護員,被控1項暴動罪及1項蓄意傷人罪,涉及被告與多人一同襲擊1名內地男子,被告承認暴動罪後,有關控罪獲准由法庭存檔。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願意支付傷者5330元醫療費用,強調事件是一時衝動而發生,並非有預謀,而施襲過程不足1分鐘,參與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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