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年輕情侶涉於2019年10月1日在沙田參與暴動,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各被判監4年半。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出,暴動歷時約4小時,形容2名被告行為目無法紀,毫無悔意,認為教導所刑罰不能反映案件嚴重性。
沈官指須以阻嚇性為主要目的,終以4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2人年輕及曾參與義工工作,酌情減刑3個月。
被告謝浩綸及熊詩婷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的交界處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警方驅散在場人群時,2人手牽手逃跑時被制服,並從身上搜出頭盔、防毒面罩、眼罩及手套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