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表示,日前中央人民政府依照《香港國安法》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發出公函,要求其就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包括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工作等有關情況提交報告。這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之舉。行政長官李家超立即組織研究落實並向香港社會通報,表明將盡快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同時提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作出解釋的建議。港澳辦對此充分肯定並堅決支持。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特區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取得明顯成效。但近期,在部分涉《香港國安法》案件,特別是黎智英案的辦理過程中出現一些現象,值得高度警惕。
發言人指出,黎智英及其團夥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的所作所為,嚴重踐踏「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嚴重衝擊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香港有關法院批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代理黎智英案,與《香港國安法》關於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規定相悖,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
發言人續稱,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在行政長官之下,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各司其職,並共同擔負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李家超根據中央政府指令及時提交報告並提出有關建議,充分體現出作為香港特區「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擔當。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擔負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中央政府全力支持其履行法定職責、行使法定職權,依法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化解各種威脅國家安全的風險隱患。
發言人最後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將深入落實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的「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要求,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