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前高層,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法官裁定6人罪名成立,將案件押後至相關的黎智英國安法案件審結後,處理求情及判刑。
案件由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李素蘭及杜麗冰審理。
6名被告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筆名盧峯的前社論主筆馮偉光及筆名李平的楊清奇。
他們與黎智英同被控一項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內,串謀刊印、發布、出售、邀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另一項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等罪。
控方在庭上指,涉及黎智英的案件下月1日開審,有被告會在庭上作供。要求黎智英案審結後,才作求情及判刑。
張劍虹的代表律師在庭上透露,他的當事人將在黎智英案中作為控方證人,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