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3間公司、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6名《蘋果》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6名被告早上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
案件由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李素蘭及杜麗冰審理。6名被告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筆名盧峯的前社論主筆馮偉光及筆名李平的楊清奇。
他們與黎智英同被控一項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內,串謀刊印、發布、出售、邀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另一項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等罪。
至於黎智英及3間公司涉及的國安法案件,將於下星期四(12月1日)開審,將暫定有6名污點或特赦證人出庭頂證,當中包括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