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建議提高《職安健條例》罪行罰則至最高罰款1000萬元和監禁兩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當局經過深思熟慮才向立法會提出《職安健條例》修訂草案,認為罰款水平是合適、合理。
對於有議員認為簡易程序檢控時限由6個月增至12個月是太長,孫玉菡指出,正與律政司商討,在不影響檢控工作的前提下,審視是否有調整空間。
對於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意外的調查工作,孫玉菡稱,調查已進入最尾聲階段,完成後會盡快公布。
他又說,秀茂坪安達臣道天秤倒塌事故的調查工作,一定會按法例處理,如有需要提出檢控,會按法例要求在6個月內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