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3項洗黑錢罪。控方今日讀出關於沒收令的同意事實,被告同意繳付約487萬元。不過法官謝沈智慧指出,要待判刑後,才會頒下沒收令,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再訊。
同意事實指出,尹耀昇承認3項洗黑錢控罪,他從相關罪行獲利約1032萬款項。他變現可得的款項少於得益款項,只有約448萬港元及約5萬美金。他同意沒收令,即應繳付約487萬元。
尹耀昇原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4項屬交替控罪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以及5項洗黑錢罪,其中2項控罪與其助手利寶麗有關,共10罪。他早前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昨日承認串謀煽動及3項洗黑錢罪,控方申請把其餘4項交替的煽動罪及利寶麗被控的兩項洗黑錢罪,在接受沒收令的條件下存檔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