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後爆發警民衝突,一名30歲送貨員承認在旺角警署對出一帶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4個月。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表示,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黃家偉曾作暴力行為或刑事損壞,但當時為反修例示威高峰期,在警方警告後仍然沒有離場,被捕時頸上掛着護目鏡,攜帶螺絲批和手套用以拆卸物件及保護雙手,可見當時已準備面對衝突,以監禁6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減刑判4個月監禁。
本案另外涉及5名被告,其中1人已被判囚,另外4人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將於10月3日再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