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聯同地政總署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完成清拆土瓜灣一處後巷棚架的行動。屋宇署會向搭建該棚架的人士追討相關工程費連監督費,亦正就有關人士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進行調查及搜證工作,以考慮適當跟進行動。
包括民政事務總署、路政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及警務處的人員,昨日起展開聯合行動,拆除豎設於九龍城馬頭圍道182至220號與石塘街1至9號及漆咸道北484至510號之間的私人後巷內,以及面向石塘街的政府土地及馬頭圍道的行人路上的棚架。
至於在馬頭圍道182至186號旁的搭建物及伸建招牌,屋宇署早前已按《條例》的規定向有關人士發出清拆令,着令其清拆該等搭建物及招牌。由於有關人士就清拆令提出上訴,屋宇署會按《條例》的規定於上訴聆訊程序完成後才展開下一步行動。
另外,位於石塘街9號地下後巷的一間僭建石屋,屋宇署早前已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着令其清拆有關僭建物,該業主亦表示會展開清拆工程。為確保清拆行動會順利進行,屋宇署已於今日向法庭申請並獲發出封閉令,封閉有關僭建石屋,若有關業主未能於短時間內展開清拆工程,屋宇署會安排政府承建商進行清拆,然後向該業主收回工程費用連監督費及附加費。
至於馬頭圍道182至186號二樓外牆及平台僭建物,屋宇署早前已按《條例》向有關業主提出檢控,該業主去年被法庭定罪並判處罰款共約4萬元。由於該業主仍未遵辦有關清拆令,屋宇署正按《條例》再次展開檢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