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佩玲表示,臨時失業支援計劃有約兩成申請,在申請日前1個月內曾有一兩日散工工作,或失業日數尚欠一兩日才夠30日等,令申請不符合要求,當局會先保留個案,在申請期完結後再審視如何處理。
何佩玲在電台節目指出,該計劃有約6萬宗申請個案已審批,約七成獲批申請於本周發放援助;另有一成個案是明顯不符合申請資格,包括月入超出3萬元,以及放無薪假,但並非在指定關閉處所任職等。
她又稱,髮型屋已於上月10日復業,故相關僱員不合資格申請,而不合資格市民將收到短訊通知,若不滿結果可提覆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