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慶日屯門大會堂外有數百人的非法集結,衝擊警方防線,3名青年被控暴動、非法集結、襲警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經審訊後,其中一名23歲髮型師助理葉浩軒暴動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罪成,監禁4年,另外2人罪名不成立。
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時指出,被告聲稱看到女友被警員制服才衝動向警員施襲,然而被告沒有向感化官披露緣由,他對此表示保留。
高偉雄又指被告此舉置法律於不顧,與以私人方式解決糾紛的人無異,會激發其他人向警方使用暴力,加上大會堂設施遭受破壞,涉及過百萬元的維修費,須判處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