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2年3月2日 時事脈搏 港聞

快必涉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成 3.31判刑

前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於前年在街站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等,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其中11項罪名成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把案件押後至3月31日下午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及求情。

譚得志被裁定罪成的控罪涉及11項,包括「發表煽動文字」、「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等,法官裁決時就各控罪列舉多項例子。就「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表示,譚得志在街站煽惑他人解散警隊,又辱罵警員,呼喊「黑警死全家」,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罪名成立。

至於「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控罪,陳官指被告在Facebook發表「禮拜日行街須知」,呼籲公眾到銅鑼灣參加防疫講座,但被告卻在講座高叫「光時」等政治口號,認為健康講座只是幌子,裁定被告罪成。

而針對「發表煽動文字」控罪,陳官指被告曾在講座叫喊「國安法等於黨安法」、「自組臨時政府」,又攻擊香港政府,指港府為「港共政權」,意圖引起對特區政府的憎恨等。法官並提到,被告曾在Facebook發帖呼籲「藍田街坊踴躍俾提名」,又發表「簽個名提名我入去打建制派」、「工聯會民建聯我最憎」等字句。陳官認為,譚得志發表的部分煽動文字,內容跟民主派初選有關,希望透過有關字句討好同路人,做法背離言論自由,裁定他發表煽動文字罪成。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