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衞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表示,599L章為2月24日實施的「疫苗通行證」提供法律框架,實施包括599F章內表列處所內員工、服務使用者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12歲以下小童或有醫生證明不符合接種條件的人士可豁免。
首階段起,所有12歲以上人士進入場所須至少打一針;第二階段從4月底起,所有18歲以上人士須至少接種兩針疫苗,而12至17歲人士則仍要求打一針。至於第三階段,6月底接種第二針逾9個月以上人士須打第三針,而12至17歲人士若第一針已滿6個月,須打第二針。
D類食肆將於周四起,顧客要打了針才可堂食,亦會由最多6人減至4人一枱;B、C類同日劃一最多二人一枱。到本月24日,所有食肆不可再以B、C類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