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智能卡用戶須於3月1日開始為其電話智能卡進行實名登記。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已於去年9月生效,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根據《規例》,下月1日起,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現行的電話儲值卡用戶須於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未有完成實名登記的電話儲值卡會在上述時限後不能繼續使用。至於正使用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毋須再作登記。
在實名登記制下,個人用戶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10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則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25張電話儲值卡。上台月費服務則沒有登記數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