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出信函,通知學校有關「疫苗氣泡」由下月24日起涵蓋學校的安排細節。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由下月24日起,除獲豁免人士(如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者)外,所有幼稚園及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及其宿舍及提供非本地課程的學校)及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一般稱為「補習學校」)的教學及非教學人員、在校園內提供服務人士及到訪者,須出示至少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的紀錄,才可進入學校。
此外,所有由學校直接僱用的教學及非教學人員,若只接種了一劑疫苗,須在下月24日的8星期內(即4月21日前)完成接種兩劑新冠疫苗。至於未接種疫苗但獲豁免的人士,仍須每3天進行一次新型冠狀病毒測試。
雖然有關「疫苗氣泡」安排並不適用於學生,但教育局呼籲適齡學生盡快接種疫苗,以加強對自身及其他人的保護,日後亦可有更多機會參與學習和課外活動。
發言人表示,學校須於「疫苗氣泡」推行之前,盡快通知所有持份者(包括所有教職員、校巴營辦商、學校小食部營辦商、家長、保姆及義工等)有關安排,並應強烈要求所有仍未接種疫苗的員工盡快接種疫苗。
他強調,由下月24日起,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所有未接種疫苗的學校僱員,將不獲准於非暫停面授課堂期間,進行任何線上或校外的教學或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