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及旺角兩新鮮糧食店,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分別被食環署暫時吊銷牌照7天及21天。
位於元朗合益廣場的「楊明記肉食公司」,因未經准許而管有以供出售的冰鮮豬肉,於去年12月及今年5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2000元,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5分,店鋪因此須停牌7天。
至於位於旺角長旺道的「長旺肉食公司」,因在露天地方儲存及配製食物,今年10月4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000元,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須先後停牌7天及14天,並連續執行。
元朗及旺角兩新鮮糧食店,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分別被食環署暫時吊銷牌照7天及21天。
位於元朗合益廣場的「楊明記肉食公司」,因未經准許而管有以供出售的冰鮮豬肉,於去年12月及今年5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2000元,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5分,店鋪因此須停牌7天。
至於位於旺角長旺道的「長旺肉食公司」,因在露天地方儲存及配製食物,今年10月4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000元,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須先後停牌7天及14天,並連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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