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按《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的要求,於10月8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荃灣區議會、屯門區議會、元朗區議會、葵青區議會和離島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
鑑於監誓人對其中17名區議員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監誓人已當日致函有關區議員,要求其提供額外資料。當中,元朗區議員陳美蓮已於10月11日請辭。
經考慮有關區議員的書面回覆以及所有相關資料後,監誓人根據《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確定16名區議員的宣誓為無效宣誓,包括荃灣區議會的林錫添和李洪波;屯門區議會的曾錦榮和張錦雄;元朗區議會的黎國泳、黃偉賢、鄺俊宇、張智陽、伍軒宏、黎寳華、陳詩雅及李煒鋒;葵青區議會的唐皓文和梁靜珊;離島區議會的王進洋及徐生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