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非常關注日前跑馬地一宗竹棚架倒塌的意外,現籲請建築地盤的承建商在惡劣天氣下提高警覺,立刻採取適當工作安排及所需的安全措施,以確保工人的工作安全。
當香港天文台預告將會發出惡劣天氣警告時,承建商應在展開工作前盡早評估在惡劣天氣下工作的風險,以辨識和分析有關危害,以及為仍須於在建築地盤工作的工人制定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統,包括安全計劃和緊急應變計劃,並提供個人防護裝備,以及可供容身的安全庇護地方或構築物,保護工人不受強風、閃電或暴雨的影響。
此外,承建商應採取適當的應變措施,將所有棚架、圍板等加固拉緊,移除或縛緊鬆散的物料,並拆除棚架上的帆布;依照起重機製造商的操作手冊,將起重機吊臂擺放於適當及安全位置;為起重機和其他高架起重機作適當接地防護,避免雷擊。
當惡劣天氣警告在工作時間內發出,承建商應按既定的安全程序作適當安排。當建築工人在戶外地方進行工作時可能受到惡劣天氣,例如暴雨、雷暴和颱風的危害,便須立即停止工作,並到安全庇護地方暫避,直到天氣情況許可,才恢復工作。根據相關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承建商須確保其起重機不得在相當可能危害其穩定性的天氣情況下使用。
當惡劣天氣警告訊號除下後,承建商應立即進行安全檢查,評估惡劣天氣對工作地點所造成的影響,禁止任何人進入有危險的工作地點,以及採取合適的安全措施,才安排工人返回工作地點。承建商應在復工後指示合資格人士/合資格檢驗員對戶外設備,如棚架、臨時支架、起重機械、吊船、電力設備及其他裝置,作出詳細檢驗,證明屬安全使用狀態後,方可恢復操作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