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網上侮辱國旗及國徽的《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於立法會在不記名舉手投票下三讀通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條例草案的根本原則精神,是尊重作為國家標誌的國旗和國徽,對於侮辱國旗及國徽人士,草案保留相關刑責及罰則,予以懲治及阻嚇,可以更好維護國家形象及尊嚴。
在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經民聯梁美芬提到,國旗及國徽是國家象徵,尊重國家理應出自內心,不需要有法律規管,但過去幾年,香港有人踐踏、焚燒、倒插國旗,公開侮辱國旗及國徽,觸及國家底線,才需要修訂國旗及國徽相關法例,侮辱國旗和國徽的人是咎由自取。
而多個議員都關注國旗及國徽教育事宜,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稱,香港近年不少青年人走錯歪路,變得反中仇中,甚至參與違法暴力活動而被捕被控,前途盡毀,主因是教育出問題,無法教導他們正確認識自己國家及民族,未能培養國家觀念及愛國精神。他認為,有關教育工作並非單靠立法、或學校定期升國旗就能做到,必須潛移默化、持之以恒、勞心勞力教育年輕人。
早前特首林鄭月娥在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時,背景「中華人民共和國」寫成「中國人民共和國」,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形容事情令人難以接受,證明公務員亦有無心之失,加強公眾國情教育事不宜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