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支持警方對不遵守《香港國安法》下《實施細則》提交資料要求的團體採取執法行動
警方國安處今日拘捕3男1女涉違《港區國安法》,年齡介乎36至57歲,現正被扣留調查。保安局對警方依法採取執法行動表示支持。
保安局發言人批評有關團體無視警告,一意孤行,堅決拒絕配合警方依法根據《實施細則》附表5提交資料的要求,警方必須採取執法行動。
保安局重申,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其執法行動。
支聯會在社交平台稱,被捕成員包括副主席鄒幸彤及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等3名常委,已安排律師前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