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明日(9月1日)生效,以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第一階段明日展開。
電訊商須於第一階段內,即明年2月28日或之前為實施實名登記完成相關設施及系統。在此期間,市民可以繼續按現時方式使用電話儲值卡,毋須即時進行實名登記。
實名登記制的第二階段將於明年3月1日開始。由當日起生效的新的上台月費服務及發售的新的儲值卡,均須在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現行儲值卡用戶須於第二階段結束前(即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
未有完成實名登記的儲值卡會在第二階段完結後不能繼續使用。至於現時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他們「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毋須向電訊商再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