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任職教師和輔警的25歲男子,去年2月在旺角參與示威向人群拋擲水樽,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成,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監禁7星期。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中學成績年年考第一,與家人關係良好,有做義工,案發當日並非穿上黑衣,亦無證據顯示曾參與示威,而本案已為被告人生帶來很大轉變,希望法庭考慮判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出,案發時現場人數眾多,擲水樽可能會引起其他人仿傚,引發「漣漪效應」,一發不可收拾,加上被告毫無悔意,故拒絕考慮社會服務令,以8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良好背景酌情扣減1星期,判被告入獄7星期。
25歲被告陸冰溢,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彌敦道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向人群拋膠水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