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開始派發消費券後,陸續收到市民投訴收取電子消費券的平台服務,財政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未有計劃容許市民轉換平台領取下一期消費券。
王學玲在一個電台節目指,消費券計劃開始時,已不希望市民中途轉換收取的平台,基於市民可能因為優惠而轉換平台未必公道,同時現時系統亦未必能支援,可能需要重寫系統程式,導致不確定性增加。
她稱,留意到「拍住賞」系統在派發消費券首兩日出現系統不穩,但近日已見改善,希望市民再給營運商機會。
王學玲建議,市民使用消費券或電子支付工具時,付款前留意收款設施顯示的銀碼,並保留單據,以免出現爭拗。
她又重申,商戶收取消費券時,不可加入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