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讀《2021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讓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在符合相關資格規定下可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已透過不同場合及三度致函大律師公會,回應一些人士對建議的關注,強調修例不會影響私人執業者的任何權利,亦不會改變現行資深大律師甄選準則及程序,如有申請者未能符合任何法定條件,相信大律師公會主席及律師會會長亦會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提供公平及坦誠的意見。
鄭若驊稱,律政人員職務上並無律師或大律師的區分,但大律師與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之間在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資格上卻一直存在差別待遇,今次建議就是要處理這不公情況,所有訟辯表現傑出的律政人員應有同等機會獲得司法及法律界肯定,做法符合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