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前年10月發起九龍遊行,惟遭警方禁止,示威者在旺角堵路示威。警方拘捕多人。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5人,各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13項罪名成立,區倬僖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入獄半年,另外4人被判囚半年至8個月。
裁判官葉啟亮判刑指出,案發於前年10月,公眾秩序受影響高峰期,《禁蒙面法》引來重大爭議下,快速演變成暴力事件的風險高,判刑須考慮公眾利益並具嚴厲阻嚇性。
葉官計算同期執行及分期執行的原則後,判處正就讀中大建築系的謝煒洛監禁8個月、區倬僖監禁6個月、機電工程署主任胡耀生監禁7個半月、學生梁馨駿及楊卓穎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