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落實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每人可向每家電訊公司登記最多10張,公司用戶可登記最多25張,9月1日生效後,電訊商將在第一階段建立登記系統,市民毋須實名登記,而第二階段由明年3月1日開始,市民由當日開始登記。
民主黨資訊科技及廣播政策副發言人冼卓嵐認為,政府倉卒立法的動機有如司馬昭之心,現今立法會內理應暢通無阻,現卻要已「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立法,如此倉卒立法令人側目。
再者,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於記者會中並無正面回應是次「電話卡實名制」有否額外賦權執法部門,容許執法部門於某情況下繞過法庭程序索取用戶資料。冼卓嵐認為,政府應清楚交代「電話卡實名制」會否增加執法部門搜證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