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粉嶺公路九巴撞樹釀成6死慘劇,肇事九巴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即時入獄4年,停牌5年,並須自費報讀駕駛改善課程。
法官譚思樂判刑時指,被告身為巴士司機,將乘客的性命安全置於危險之中。
案情指,57歲被告於2019年12月18日駕駛巴士沿粉嶺公路往上水方向行駛,期間巴士失控,衝入路旁防撞欄的樹叢,上層部分車頂被削,有乘客被拋出車外,導致3男3女死亡及5男3女嚴重受傷。
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在車禍前「個人硬咗」,事後感到十分愧疚,並透過律師向受影響人士道歉。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徐嘉頴表示,判決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呼籲各位駕駛人士,特別職業司機,專注駕駛可避免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