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患有焦慮症及強迫症的女子,今年2月在大嶼山北警署外搶去1名警員佩槍,疑企圖用槍自殺,她承認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10個月。
33歲被告黃綺婷,報稱任職侍應,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患有焦慮症及強迫症,並要供養患強迫症及抑鬱症的母親,加上被告被帶返警署時沒作出強烈抵抗,望法庭考慮到她已還押10周,予以輕判。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認為,無論被告動機如何,搶槍過程有可能走火傷及他人,行為嚴重,而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亦建議被告接受門診式的治療而非醫院令,故判監無可避免。
一名患有焦慮症及強迫症的女子,今年2月在大嶼山北警署外搶去1名警員佩槍,疑企圖用槍自殺,她承認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10個月。
33歲被告黃綺婷,報稱任職侍應,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患有焦慮症及強迫症,並要供養患強迫症及抑鬱症的母親,加上被告被帶返警署時沒作出強烈抵抗,望法庭考慮到她已還押10周,予以輕判。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認為,無論被告動機如何,搶槍過程有可能走火傷及他人,行為嚴重,而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亦建議被告接受門診式的治療而非醫院令,故判監無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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