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被控在前年8月31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早上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胡雅文審理,原定要審訊7日,3人在開審前承認控罪。
李卓人以英語認罪時表示:「我認罪,但我沒有做錯,歷史會宣判我們無罪。」
開庭前,黎智英步入被告欄時,旁聽席多位親友和聲援市民揮手打招呼,黎智英即向各人點頭微笑。
除本案與「8.18流水式集會」外,黎智英、李卓人和楊森同時涉及前年「10.1遊行案」,將於5月審訊,楊森還涉及前年「10.20九龍遊行案」,排期於8月審訊。
此外,3人另涉去年「維園六四集會案」,於6月11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