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其中選委會取消全數區議員代表,但新增地區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等組織代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雖然有關地區組織的委員會成員由政府委任,但不能就此說是幫特首連任,大家不應該有陰謀論,因為官員是由中央委任,而非由特首委任,而且官員經過宣誓,會秉公處理。
曾國衞又指出,自從區議會換屆後,出現嚴重泛政治化情況,只集中於政治訴求,偏離原本的地區工作。而區議員具有大政治能量,在選委會及立法會中有不少議席,政治參與度過高,被利用作反中亂港的行為,這些並非大家想見到,因此要將他們的政治能量收回,令區議會返回原來職能,直到日後重回正確軌道,屆時再考慮是否恢復。
一同出席節目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由地區組織代表加入選委會,是體現政治均衡參與及代表性,她強調加入有關組織是要確保整體利益,而非一小撮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