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2月1日有網民發起「毋忘初心大遊行」,一名男子被指參與其中,並被搜出鐳射筆,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不成立,需還押至下月15日等候判刑。
33歲被告呂葆華,有讀寫障礙,智商低於平均,被捕後於錄影會面中承認響應號召上街集結,辯方曾指被告在警局要求見律師遭拒,於錄影會面中表現緊張,口供部分矛盾,質疑在受壓下作虛假招認。
裁判官黃士翔表示,接納所有控方證人的證供,而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提出很多案件細節,加上看不到有任何誘因令他作虛假招認,由於被告在會面中承認曾參與集結,故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