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表示,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包括確保香港司法機構的組成人員,以及重要法定機構的負責人等,都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感覺現時中央處理香港問題的手法,已完全用上內地的法治觀念,指現時中央對《基本法》的詮釋,已超越他過往的理解,故感到陌生,亦難以評價對法律界及法治的影響。
他又擔心,「愛國」準則難以定義,政權可能將一切對國家的批評或異見,例如反對中央定調的事都詮釋成「不愛國」,指「愛國」是一個政治名詞,而不是一個法律定義。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亦提到,治港者不單只有行政長官,還包括法官;而要求治港人士是愛國者,是一個很低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