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2019年透過入境處查冊取得藝人張栢芝第3名兒子的出世紙,並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在報道中將出世紙公開,涉嫌違反《私隱條例》。《壹週刊》確認警方近日向2名《壹週刊》記者及公司發出告票,案件下周一提堂。
《壹週刊》社長黃麗裳回應查詢時表示,該刊總編輯麥景慶及一名資料蒐集員於農曆新年前收到告票,指二人涉嫌違反《私隱條例》,案件將於下周一提堂,但告票內容含糊,待提堂取得更多資料,現階段不便評論。
警方回覆指,於2019年10月接獲一機構轉介投訴個案,指有人於同年1月未經他人同意下發放其個人資料,經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今年1月下旬以法庭傳票形式檢控一名47歲本地男子及兩間公司「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及以法庭傳票形式檢控一名40歲本地男子「協助及教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