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65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去年3月31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港珠澳大橋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他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61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去年11月28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及脫下手環。他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兩個月,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