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向6個酒店集團及一家旅遊櫃枱營辦商發出違章通知書,指有關公司促成兩間本屬競爭對手的旅遊服務供應商合謀,統一兩間供應商在有關酒店內銷售景點門票及車票價格。涉事公司向競委會簽署承諾書,承認違反《競爭條例》,同意會終止違法行為。競委會認為以承諾書替代法律程序,屬最恰當處理方法。
競委會主席陳家殷表示,競委會首次向促成合謀行為的企業追究法律責任,帶出重要訊息,就是除合謀者本身外,任何第三方若促成反競爭行為,亦可能要面對競委會的執法行動。
涉事的酒店集團分別擁有或經營城市花園酒店、金域假日酒店、麗景酒店、馬哥孛羅香港酒店、港威酒店、太子酒店、帝京酒店、帝景酒店及帝都酒店,而涉事的旅遊櫃枱營辦商則位於金域假日酒店處所內。競委會對其他涉案人士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競委會指出,兩間旅遊服務供應商錦倫旅運與Tink Labs,於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期間,協議訂定在本港多間酒店內銷售景點門票及車票的價格,而涉事公司擔當「促成者」的角色,負責在兩名競爭對手之間,傳達定價資料,積極協助落實合謀定價的安排。
該會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行為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涉事公司承認違法,並承諾採取實質措施如委任獨立合規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