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發通告,要求現職公務員在4周內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効忠特區。華員會會長利葵燕在電台節目表示,諮詢會員時有不少聲音反映,有關聲明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但在處理拒簽公務員的透明度不足。她曾向局方反映問題但未獲回應,希望當局進一步解釋清楚。
利葵燕認為,局方今次有些過於心急,他們理解是有迫切性,但華員會提出要求舉行簡介會,局方卻拒絕,不清楚當局是否憂慮會拖延推出聲明的時間。而當局在網頁列舉一些常見問答,但只得6條,達不到釋疑解惑。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在同一節目指出,最大憂慮是影響工會爭取權益的行動,例如舉辦集會,可能會被指涉及煽動社會動盪。根據通告內容,他相信日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要視乎對方的背景,如果接受被認為是反華機構的訪問,可能會構成違反宣誓。
梁籌庭續稱,知道有個別公務員選擇離職而不簽署聲明,但屬於少數,認為當局應該交代清楚,簽完聲明是否等於「綁一世」。